外国语学院“薪火外院”奖助学金评选通知

发布者: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:2024-10-15浏览次数:10

各位同学:

为铭记校友深情厚谊,传承“中外合璧,德业双修”的学院精神,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、全面发展,湖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特设立“薪火外院奖助学金”。根据《外国语学院“薪火外院”奖助学金资助细则》(附件1),现就2024年度“薪火外院”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优先资助外国语学院全体在读贫困学生(贫困入库生,不包含优师计划、大一新生、专升本)。

二、评选名额及金额

评选名额为每年10名,其中一等奖助学金1人(每年3000元),二等奖助学金3人(每人每年2000元),三等奖助学金6人(每人每年1000元)。每人最多可连续受资助4年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必须是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,成绩专业排名前30%

资助资金用于学习和日常生活开支,不能用于购买奢侈品。

申请人需遵守校纪校规,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。

四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
个人申请: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需于20241015日至1016日上午12点前,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,并附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以及联系人电话。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380731720@qq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薪火外院奖助学金申请-姓名-专业-年级”。

学院审核: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,对申请资助学生的品德、学业和经济状况进行审核,拟订资助名单,并进行公示。

公示及确认: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通知受资助学生填写《资助认定审批表》,并由学生本人、班主任及学院副书记签字确认。

提交资助名单:学院将最终的资助名单提交给资助人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交申请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请确保申请材料真实、完整,如有虚假信息,一经查实,将取消评选资格。

如有任何疑问,请随时联系外国语学院学工办(联系电话:0714-6522915)。

希望广大同学积极参与,珍惜此次评选机会,展现外国语学院学子的优秀品质和卓越风采!

附件1:外国语学院薪火外院奖助学金资助细则.docx

附件2:薪火外院奖助学金申请表+(更新).docx




湖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

202410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