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师范大学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实验室学生守则

发布者: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:2023-04-13浏览次数:543

湖北师范大学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

实验室学生守则

为了实现语言学习示范中心规范化管理,创造良好的实验环境,特制定如下守则,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:
一、学生必须认真参加实验课程学习,学生应对实验提前预习,了解实验内容,明确实验目的,弄懂实验原理。教师对实验预习情况进行检查。
二、学生不得从事与本次实验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,本课程规定的正常教学上机实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、借口玩电脑游戏。一经发现,没收带有游戏软件的软磁盘或光盘,令其离开机房,并按早退或旷课处理。
三、严禁在计算机类实验室调看内容不健康的电子图书和图片,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,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的将移交校保卫部门处理。
四、严禁在实验室内吃早餐或者零食,不得将碗、筷、勺等餐具带入实验室。
五、做到懂礼貌、讲卫生、讲文明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,保持实验室整洁、空气清新。
六、实验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,大声喧哗,以保持良好、安静的学习环境。
七、不得在桌面、显示器等设备上乱涂乱划,不得在墙上乱写乱画,违者除责令清楚外,另罚款50元。
八、实验操作结束后,学生应自觉将设备,如耳机、鼠标、健盘、座椅还原,放置整齐。
九、按时交实验报告,教师对实验报告进行批改,并根据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情况决定同学是否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