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
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
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《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鄂教助〔2020〕1号)和《湖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湖师学〔2020〕14号)相关文件精神,我院通过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审核,对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排查,现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3个工作日(2022.10.18-2022.10.20)。
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何老师,联系方式:15836053372
外国语学院 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公示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