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师范大学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实训实验室管理制度

发布者: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:2023-04-13浏览次数:663

湖北师范大学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

实训实验室管理制度

第一章    

第一条 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实训实验室是外语实践教学的主要场所,为了合理使用实训实验室资源,充分高效的发挥实训实验室的作用,进一步做好实训管理工作,更好的服务于外语教学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章 设备管理

第二条 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实训实验室设备软件统一建账,清查核对并办理好入库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;对设备软件实行年度核查制度,做到帐、物、标签相符;

第三条 实训室管理员具体负责实训实验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。

第三章 教学管理

第四条 学生须知

1、实训时,学生必须服从老师指导,认真完成实训任务;

2、每台计算机都有编号,不得私自调换机位,一经发现停止上机;

3、严禁未经老师或管理人员允许,随意开启电源,教学仪器设备及空调开关,严禁在实训实验室私自使用电源;

4、保持室内的安静整洁,严禁携带水、饮料、食品入内,不得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;严禁在室内吸烟,爱护公共环境卫生;

5、爱护本室设备,严禁随意涂划、搬移、挪用等,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,违反操作规程,造成设备损坏,照价赔偿;

6、严禁在实训实验室内玩电脑游戏、上网聊天等与外语教学无关的操作;

7、禁止在电脑上随意安装软件;

8、违反以上条款者,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、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以上的处分。

第五条 教师须知

1、参与实训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,提高实践教学质量;

2、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,切实做好课前准备和实训指导工作;

3、掌握实训室软硬件的使用操作方法;

4、每次上完课后,必须认真填写实训实验室使用情况记录;提醒学生随手关灯,带走自己的物品和垃圾。

第四章 安全管理

第六条 有人员进出实训实验室,管理人员应负责安全防范工作;

第七条 管理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,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、资料、设备、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;

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、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,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,及时了解硬件运行状态;

第九条 实训实验室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、用电设备设施;

第十条 实训实验室出现意外事故时,要保持冷静,采取紧急措施,并保护现场。